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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員工的薪水保障機制
2022-03-09 16:39
——兼論《勞動法》的改動
論員工的薪水保障機制
——兼論《勞動法》的改動
論文摘要:員工的薪水是勞動權的主要內容,員工辛勤努力后不可以獲得薪水,則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權便會在事實中成空,員工的工作目地也從源頭上無法得到完成。公司單位或顧主對員工薪水的占據就好似對中國公民別的財產權利的侵害一樣,歸屬于比較嚴重的違紀行為?!秳趧臃ā肥┬?0年了,可是目前來看,已顯出許多顯著的不夠,對員工薪水亂扣和托欠個人行為的無可奈何,便是強有力的表明,說明它早已無法融入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新形勢下,因此必須做好需要的改動。我覺得:健全薪水保障機制,該是《勞動法》改動的關鍵內容之一。
關鍵字:薪水 工資確保 勞動合同法
員工的薪水是勞動權的主要內容,也是工作個人行為追求完美的最終目地。勞動合同法中的“薪水”就是指公司單位根據相關要求或勞動合同書的承諾,以現金方式立即付款給本企業(yè)員工的勞務報酬,一般包含計時工資、計件、獎勵金、補貼和補助、增加運行時間的薪資酬勞及其特殊情況下付款的薪水等?!肮べY”是員工勞動所得的關鍵構成部分。假如員工辛勤努力后不可以獲得薪水,則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權便會在事實中成空,員工的工作目地也從源頭上無法得到完成。公司單位或顧主對員工薪水的占據就好似對中國公民別的財產權利的侵害一樣,歸屬于比較嚴重的違紀行為。由此可見,員工應當獲得的薪資和員工能不能取得薪水或是現2個不一樣的全過程。因而,完善員工的薪水保障機制,是改動《勞動法》的一個關鍵內容。
一、員工薪水無端遭受亂扣托欠與《勞動法》的無可奈何
一個階段至今,相關公司單位或顧主托欠員工薪水的報導在各種主流媒體數見不鮮地刊登,已變成當今社會關心一個聚焦點,造成了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的十分重視,規(guī)定各地區(qū)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進行處理,以維護保養(yǎng)眾多員工的合法權益。從媒介公布的信息內容看,有一些是令人震驚的。北青報2003年3月11日公布:據全國總工會不徹底統(tǒng)計分析,1997年員工工資拖欠額總計為217.3億人民幣,涉及到員工總數為1144.6數萬人,2002年欠薪額為404.3億人民幣,涉及到員工983.2數萬人,欠薪超出10億人民幣的有十幾個省。一些欠薪比較嚴重的公司,托欠總計達數十個月。一些地區(qū)拖欠農民工薪水問題也十分比較嚴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2年底進行的農民工工資付款狀況專項整治中,僅在23個外來人員較多的省、市(區(qū)),就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薪水違反規(guī)定案子13000余件,涉及到62.6數萬人,討要拖欠農民工工資額達3.5億人民幣。僅“濟南在2022年年里開展的工程建筑市場調研中發(fā)覺,當地建筑施工企業(yè)被拖欠工程款總共38億人民幣,民工工資被托欠4.9億人民幣。”長期性欠薪,是現階段員工致貧的首要因素之一。還直接影響到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累積,提升了政府部門的社會救濟開支。欠薪問題引發(fā)了員工的強烈不滿,已成為危害社會穩(wěn)定的關鍵緣故。
因為擁有溫家寶總理對托欠民工工資問題的親自顧及,“清債”工作中產生龐大的氣勢?!扒鍌蹦繕酥饕枪こ探ㄖ?,最充分的對策,則是以政府部門指令的方式,將拖延不清的公司趕出當地建筑市場。實際上,托欠員工薪水的狀況豈止工程建筑公司,也有其它一些領域不但存有欠薪的狀況還存有隨意無端亂扣員工薪水的個人行為。新華通訊社2001年9月13日報導:“據統(tǒng)計,至去年年底,湖南托欠中小學老師標準工資2.96億人民幣,誤餐費與生活補助9.2億人民幣”。
人類社會從農業(yè)社會進到工業(yè)社會之后,最大的變化莫過很多農戶與土地資源(生產要素)分離出來,變成雇傭勞動者。僅有根據用工合同產生勞務關系才可以和生產要素(資產)再次融合,員工辛勤努力,獲得相對應酬勞,就變成員工的公民基本權利。與此同時,薪水是個人最主要的資產,是絕大部分中國公民最重要乃至唯一的固定收入。不論是1954年制訂的新中國成立第一部憲法,或是1982年制訂、經歷多次改動的現行憲法,都明文規(guī)定我國維護中國公民勞動收入的使用權、所有權。就員工來講薪水是最主要的合法財產,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二次大會于2022年3年根據的憲法修正案明文規(guī)定,中國公民的合法化的合法財產不會受到侵害。這一要求為員工維護保養(yǎng)其薪水的使用權、所有權等帶來了更為強有力的憲法學確保,這代表著做為勞動收入的薪水依規(guī)遭受維護,不但是一種民事權利,也是一種憲法學支配權?!皠趧邮杖氲馁Y產不能侵害,是社會主義改革對員工的基本確保,展現了工作的目標和共產主義的實質,完成了工作和勞動結果的統(tǒng)一?!薄秳趧臃ā返谖迨畻l明文規(guī)定:“薪水理應以現金方式按月付款給員工自己,不可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p>
殊不知,雖然從中央政府到地區(qū),一直都在三令五申嚴厲查處亂扣和托欠員工薪水個人行為。殊不知,因為現行標準政策法規(guī)缺乏強制執(zhí)行措施,加上工程管理單位與建筑企業(yè)存有利益關系,使一些公司、承包人忘乎所以。中國新聞網山東頻道濟南市2003年1月8日公布:濟南市產生民工討薪“自焚事件”,再度吸引住大家關心托欠民工工資問題。一段時間至今,為了更好地討要浸濕了汗液的人工費,不時傳出農民工跪下,乃至爬上吊塔、高樓大廈之類的事情。據統(tǒng)計,農民工在采用極端化行動以前,無一例外都多次與承包人商談,期待根據正常的方式討要人工費,但她們直到的大多數“除開心寒或是心寒”!大家說,無論有很大的原因,托欠民工工資于理堵塞,于法不可。因為大家都還沒創(chuàng)建起合理的員工薪水保障機制,結果大部分員工在追償薪水的歷程中碰到了國家法律的難堪,現行標準維護薪水的法律法規(guī)偏“軟”,是造成亂扣、欠薪狀況的關鍵緣故?!秳趧臃ā返谑率恰胺梢罁?,但并沒違背第五十條應擔負的法律依據的條文。僅僅要求: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付款員工的薪資酬勞、經濟補償金,并可以勒令付款賠償費”。假如公司單位或顧主依然拒不履行,那法律法規(guī)就束手無策了。從這兒可以看得出這僅僅一條軟性的要求,沒有要求假如亂扣和托欠了員工薪水應遭受哪些處罰。此外《勞動法》五十條里要求的“無端”很是難以相信,什么叫無端?那麼“有故”就可以托欠員工薪水了沒有?“薪水”就是指公司單位根據相關要求或勞動合同書的承諾,以現金方式立即付款給本企業(yè)員工的勞務報酬,是無論“有故無端”都不可以亂扣和托欠的。薪水是員工投入一定工作后所獲取的貸幣賠償,獲得勞務報酬是其完成生存權的化學物質前提條件。勞動合同法這類柔軟的要求,使員工失去薪水確保的法律法規(guī)道德底線。2003年12月9日,在舉行的落實國務院《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電視電話會議上,建設部部長汪光燾注重,處理拖欠農民工薪水問題要做為現階段清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國各地要對建筑業(yè)企業(yè)、在施工地開展用心清查,凡因小區(qū)業(yè)主拖欠工程款,導致建筑業(yè)企業(yè)不可以準時派發(fā)農民工工資的,要嚴厲追責客戶的義務;凡建筑業(yè)企業(yè)拖欠農民工薪水的,要嚴厲追責建筑業(yè)企業(yè)的義務??墒?,這兒要“嚴肅認真追責建筑業(yè)企業(yè)的義務”,是啥義務呢?通告里都沒有要求。沒有要求義務,那能談得上追責呢?由此可見,就員工的薪水確保來講,《勞動法》是無可奈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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